FCC對無線通信產品的要求主要包含在CFRTitle47的Part2和Part24兩部分中,而工作在1920MHz-1930MHz頻段的個人通信業(yè)務(PCS)相關的設備則在Part15的subpartD中作了規(guī)定,其他相關信息如費用要求、管理要求等則在Part0和Part1中描述。這些法規(guī)紛繁蕪雜,不易理解,但歸納起來,最基本要求有如下一些。
基本申請信息
申請人需要準備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三類:申請人及申請產品的基本信息、產品規(guī)格和認證信息。申請人必須清晰、明確地回答有關問題,對不屬于申請范圍的內容要明確標注;拘畔⑼ㄟ^網(wǎng)絡以電子文檔的形式提交給FCC。
基本信息
這些信息包括如下幾方面:
。1)申請人的基本信息,如完整的法人名稱、FCC注冊碼、通信地址、聯(lián)系人信息等。對美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(qū)的申請人,可以直接獲取FCC的產品授權,也可以指定由美國國內的代理人來獲取產品授權。FCC要求申請人提供的聯(lián)系人分為技術相關的聯(lián)系人和法律、經(jīng)濟等非技術相關的聯(lián)系人。
。2)申請人代碼及產品代碼。
。3)保密信息,即確定申請中涉及的信息是否有保密要求。如果不作保密要求,則其他人也可以看到申請中的相關信息,有時候這可能會造成產品關鍵信息的泄漏。因此從考慮申請人技術保密的要求出發(fā),FCC允許申請人提出對部分或全部信息實行保密的要求。
(4)延遲發(fā)布產品授權信息,即確定產品授權是否需要延遲。出于某些原因(如保密等),申請人可以選擇一個產品授權生效日期,在這個日期之前,所有申請信息將被保密。
。5)確定申請產品的類別。對于無線通信產品,一般屬于PCB,PCE或者PUB等,視具體產品而定。
。6)說明申請類別。申請可以是針對新產品的申請。也可以是已獲得授權的產品的FCCID、第Ⅱ類或者第Ⅲ類的變更申請。
。7)對于復合產品及作為其他復雜系統(tǒng)組成部分的產品,還需要確定除本申請之外的其他相關認證要求。
。8)提供測試實驗室的信息。FCC網(wǎng)站上列出了所有具有FCC測試資質的實驗室名稱,因此申請人所提供的測試實驗室也只能是表單上的某一家。